【商品七天鑑賞期聲明】
-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(通訊與訪問交易)規定,於本網站購物享有七日鑑賞期權益,若收到商品 (雜誌除外) 後欲辦理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次日起算七天內(含例假日)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請務必妥善保存商品包裝附件等,以免損及退換貨權利。
- 雜誌不接受退貨。依據消保處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:「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」不適用7日鑑賞。詳細規定請點選: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說明「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」
- 雜誌長期訂閱不接受退貨,但可中途退訂(請參閱下方年訂期刊退訂政策)
- 鑑賞期非試用期,若商品(含配件)包裝封膜拆損缺失,將斟酌比例扣款。
【退貨權益與注意事項】
- 您無須負擔任何退貨運費,我方將吸收每筆$90元的退貨運費,請勿惡意棄單或退貨。
- 每筆訂單僅提供一次退貨服務。
- 當您申請退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政策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- 若有下述情節者無法全額退款:
- 退貨商品有明顯損壞髒污 (含滿額贈品、商品周邊配件及包裝袋等),將酌比例扣款。
- 部分退貨造成訂單金額未達免運標準,須另外扣除郵資。
- 部分退貨造成訂單金額未達滿額贈品活動標準,但贈品已拆封或使用,則須扣除贈品原價金額。若贈品為雜誌,則須扣除雜誌原價金額。
- 部分退貨造成訂單金額未達組合優惠件數或金額,同單保留的優惠商品需恢復原價,或另外扣除滿額折扣的差額。
- 上述資料確認無誤後,將進行下退款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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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票折讓/作廢: 由彩虹時間處理發票折讓/作廢相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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